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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文件传上网,谁之过?
发表时间:2014-11-25 18:04:04  来源:学校办公室

□文 凤


2012年12月14日,某大学收到上级下发的1份涉密文件。12月17日,学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文件,并要求校党办尽快起草落实该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因12月30日前要将文件清退,为方便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党办负责文稿起草的副主任杨某指示党办机要秘书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录入了该涉密文件全文。录入时,该机要秘书没有在文件电子版上标注密级,杨某审读时也未作提醒。

2012年底至2013年2月中旬期间,杨某多次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起草、修改实施意见讨论稿。2013年2月24日,校党委开会研究实施意见讨论稿,要求尽快修订完善。修订完善工作由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王某负责。2月25日,杨某把该涉密文件的电子版拷贝到监察处的移动硬盘中,并告知王某:此为涉密文件,需妥善保管。王某随即将该电子版涉密文件交给纪委办张某,但未告知该文件是涉密的。张某将文件复制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方便修改实施意见讨论稿时使用。

5月,该校网站上纪委监察处有关栏目开始运行,王某此时已忘记了杨某拷贝的文件是涉密文件,要求张某将文件发布到学校网站上。此后,多家网站、博客对该文件进行了转载,导致文件大范围泄露,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王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某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校纪委书记温某、校党办主任陈某进行诫勉谈话,责成负有监管责任的校党委书记潘某、党委副书记李某在校党委专题会议上作出检查。

一连串的违规行为导致了这起本不应该发生的泄密事件。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如果要问这起泄密事件的发生到底是谁的过错,只能说,是事件中多名责任人在不同的环节实施了违规行为,共同造成了国家秘密大范围泄露的恶果。在此,我们细致地解剖此案,看看这些当事人都违反了哪些保密规定。

违规环节一:违规录存涉密文件资料。为了赶在规定时间内清退涉密文件,杨某在明知该文件涉密的情况下,未经批准,擅自让机要秘书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录入文件全文;该机要秘书不仅缺乏保密常识,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存储、处理国家秘密,而且在杨某吩咐其在连接互联网计算机上录入涉密文件时,没有进行提醒,更没有拒绝。

【法规链接】保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保密法第四十八条第五款、第十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十)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

违规环节二:未按规定对录存的涉密文件作出标志。杨某和机要秘书明知文件属于国家秘密,且文件有明确的密级标志,但在录入文件过程中,自始至终都未对产生的材料作出任何密级标志。此举埋下了巨大的泄密隐患,由于录入的文件没有密级标志,导致后来该文件被当做非密文件上传到互联网,并在互联网上频繁转载,造成国家秘密更大范围的泄露。

【法规链接】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摘录、引用国家秘密内容形成的秘密载体,应当按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管理。保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或者摘录、引用、汇编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应当按照规定报批,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违规环节三:违规传递涉密文件资料。杨某用普通移动硬盘把涉密文件材料拷贝给王某,既没有给文件标注密级,也未在传递设备上作任何标志进行提醒,只是口头告知;在接到移动硬盘并被告知存有电子版涉密文件的情况下,王某没有采取任何保密措施,听之任之;当王某把电子版涉密文件交予张某时并未提醒其为涉密文件,埋下了泄密隐患。

【法规链接】保密法第十七条规定,机关、单位对承载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保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违规环节四:违规将涉密文件上传至互联网。为更好地发挥网上宣传教育的效能,王某要求张某把文件上传至连接互联网的单位网站。但在上传之前,没有履行任何保密审查手续,直接导致泄密后果的产生。

【法规链接】保密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机关、单位公开发布信息应当遵守保密规定。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和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教育、医疗卫生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

窥一斑而知全豹。也许有人认为上述泄密事件中涉及的每个责任人员所犯错误并不大,但正是这一个一个的小错误,一环一环的违规操作,最终造成国家秘密大范围泄露。同时,这一事件提醒我们要果断采取措施,防范、补救涉密载体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保密隐患和漏洞,有效遏制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着力加强保密宣传教育。这起泄密事件中的当事人均没有泄密的故意,属于过失泄密。究其原因主要是有关人员保密意识淡薄、保密知识匮乏,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后果。因此,当前紧迫的任务就是进一步加强“两识”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及时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强化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提高保密防范技能和整体工作水平。

着力健全保密制度规范。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在预防和打击泄密违法行为工作中至关重要,是开展相关工作的遵循和依据。有关涉密单位要按照现行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涉密载体管理和使用方面的制度建设,制定出针对性强、切实管用的规范,为更好地保护国家秘密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着力完善保密审查机制。完善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是防范网站泄密事件发生的前提和基础。要本着“谁公开、谁负责、谁审核”的原则,严格履行报送审批程序,认真落实审批责任,切实做到人人尽责,层层把关,及时排除隐患和风险,有效防范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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